共同财产(Gono-Gini)必须在分配遗产前先分离
在分配遗产之前,必须先将从共同财产中属于在世配偶的部分分离出来。KHI 第171条 e 项明确规定,遗产 = 个人财产 + 共同财产中属于已故者的部分。请遵循步骤和计算示例。
共同财产与遗产:两件不同的事
许多家庭认为死者留下的全部财产直接就是可以分配的遗产。其实,在婚姻存续期间,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(常称为 gono-gini)。在世配偶的那一份不是遗产,因此必须在开始分配遗产之前先分离出来。
伊斯兰法律汇编(KHI)第二卷第171条 e 项明确规定,遗产是个人财产加上共同财产中属于已故者的部分,在扣除被继承人生病至去世期间的需要、丧葬费用、债务偿还以及对亲属的赠与之后。共同财产中属于已故者的部分这句话是关键:只有属于已故者的那一部分被继承,而不是属于其配偶的那一部分。
分配的依据仍然是《古兰经》,即妇女章 4:11 关于子女和父母,妇女章 4:12 关于丈夫/妻子,以及妇女章 4:176 关于兄弟姐妹。这些经文谈论的是界限已经明确的遗留财产。因此,分离共同财产是实际的第一步。
实践中分离共同财产
在宗教法院的实践中,共同财产一般分为两份:一半归在世配偶,一半成为已故者的部分,随后进入遗产(tirkah)。顺序为:(1)确定哪些是共同财产、哪些是个人财产,(2)分离出属于在世配偶的一半,(3)将已故者的剩余部分与其个人财产合并,然后(4)按照法拉伊德(faraid)分配。
需要注意的是,该规则的适用可能因每个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而有所不同。如果家庭情况复杂,请咨询宗教法院或您信任的乌斯塔兹。
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包括:
- 各自的个人财产,即婚前带来的财产,或作为个人赠与或继承获得的财产。
- 婚姻关系结束后获得的财产,或从一开始就约定为个人所有的经营所得。
- 明确登记为一方所有的财产,例如专门赠与某一特定子女的赠与物。
相反,用夫妻收入购买的房屋、共同储蓄、车辆以及共同经营的事业一般算作共同财产。
简单计算示例
假设哈桑先生去世,留下一位妻子(萨丽女士)、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。作为示例,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价值6亿印尼盾(此数字仅为示例,并非市场价值)。
- 分离共同财产:萨丽女士持有3亿作为她的份额,3亿成为已故者的部分。
- 已故者的3亿成为遗产(tirkah),在扣除债务、丧葬费用和合法遗嘱(不超过三分之一)之后。为简便起见,假设没有扣除。
- 妻子因有子女而获得1/8:1/8 x 3亿 = 3750万。
- 剩余的2.625亿归子女所有,按2:1的比例,即5份。一份 = 5250万。两个儿子各1.05亿,女儿5250万。
| 继承人 | 计算 | 份额(百万) |
|---|---|---|
| 妻子(萨丽女士) | 300 + (1/8 x 300) | 337,5 |
| 儿子 1 | 2/5 x 262,5 | 105 |
| 儿子 2 | 2/5 x 262,5 | 105 |
| 女儿 | 1/5 x 262,5 | 52,5 |
合计:337,5 + 105 + 105 + 52,5 = 6亿,正好等于最初的共同财产。
如果妻子不止一位,该1/8份额在世妻子之间平均分配,而不是乘以妻子人数。
如果去世的是妻子
规则相同,只是方向相反。丈夫持有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其份额,已故妻子的一半成为遗产(tirkah)。丈夫因有子女而获得该遗产的1/4(若无子女则为1/2),依据妇女章 4:12,其余部分归子女所有,按2:1的比例。家庭有时误以为整栋房屋直接归子女所有,其实丈夫仍然拥有其对共同财产份额和继承份额的权利。
何时需要帮助及下一步
分离共同财产不仅仅是计算;它决定遗产分配的合法性,并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。您可以采取的实际步骤顺序:
- 列出被继承人的全部资产和债务,附上所有权证明和取得年份。
- 标明哪些是婚姻期间取得的(可能的共同财产),哪些是个人财产或个人赠与。
- 在计算遗产之前,先清偿债务、丧葬费用和遗嘱。
- 分离在世配偶的份额,然后计算各继承人的份额。
- 将协议书面记录下来,对于土地或建筑物,向公证人/PPAT 及宗教法院咨询其行政手续。
如果您的家庭希望确保分离和分配步骤一致,IndoWaris 可以帮助绘制家谱并根据您输入的数据计算各继承人的份额。本文为一般信息,并非教令或法律建议;对于复杂案件,请征求宗教法院、公证人/PPAT 或您信任的乌斯塔兹的意见。
计算您家庭的遗产分配
绘制家谱,按 KHI 查看每位继承人的份额,并免费下载家谱图和 PPTX。


